昨日,家住廣州新塘的居民宋女士打進商報熱線5179666反映:我在三里街附近有一套房子,出租給別人,長假結束后過去看,意外發現租客已經走了,后來經過查詢,發現他們還有兩百元水電費沒有交。
宋女士介紹說,租客是一對情侶,當初是朋友介紹的,因此沒有簽合同,也沒有收押金, 約好每個月初交房租,水電費也是他們的。 宋女士表示,之后三個月的時間,租客一直很配合,會按時繳納房租和水電費。
這次長假結束后,宋女士又準備來收房租,沒想到上門后意外發現,那對情侶已經搬走了,而事先宋女士沒有得到任何消息。 我去查了一下,還有兩百元水電費沒交。 宋女士猜測稱,對方可能早就不想住了,又不想交水電費,才選擇在假期偷偷請
廣州搬家公司搬走了。
隨后宋女士與朋友取得聯系,朋友表示也很久沒有與對方聯系了,而對方的電話也始終處于無人接聽的狀態。宋女士表示,雖然只有兩百元,可是這種做法卻讓她有一種被欺騙的感覺, 希望能盡快找到他們,我也不要補錢,只需他們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