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家住天河的王先生反映,自己所需搬的物品基本都是衣服和被褥,沒有大宗家具,搬家前他咨詢了三家
廣州搬家公司,價格從350元到450元不等。后來,王先生在58同城網站上查找到了濟南某搬家公司的相關資料。電話咨詢時,王先生強調了自己沒有家具、東西較少,對此,對方表示350元就可以搬。由于這家搬家公司價格最低,王先生最終選擇了他們。
6月23日是王先生和廣州某搬家公司約定搬家的日子,當天,公司和把相應物品從三孔橋運送到了市林業局附近。沒想到,當到達市林業局附近的住所時,還沒等把貨物從車上卸下來,一名工人就拿著一張單子來到王先生面前,只見單子上寫著包含起步費用、公里費用、人工費用等,共計800元。
王先生立即致電某搬家公司,沒想到該公司根本不承認自己之前350元就能搬家 的承諾,表示現場要求收多少錢就收多少錢。無奈之下,王先生撥打110電話求助,有關民警到現場后表示不好取證。王先生撥打相關媒體電話后,某搬家公司的工人才松口表示收500元。盡管如此,王先生還是很氣憤,他指出 之前在電話中,某搬家公司根本沒有提到還有起步費、公里費等費用,到了現場才獅子開大口,太不實在了,簡直就是敲詐 。
據該公司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此前在電話中給王先生說的費用只是根據物品多少定的從搬家公司到消費者住所的出車費用,而公司的接電人看不到現場的情況,因此到現場后還會再形成相關費用工單,此外出車費用在其口中先后出現350元和450元兩種說法。問及公司是否該承擔責任時,該人員表示沒有給顧客講詳細,但又接著表示當時就怪消費者沒有問清楚。記者就相關問題進一步與其溝通時,對方反問 這還用給你說嗎 并主動掛斷了電話。